华策影视(300133):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2024 5 13 2024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八)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25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二)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1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人已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二)个人层面考核全部或部分不达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优秀(S)”的共计46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合格(B)”的共计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不合格(C)”的共计4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考核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65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24.9376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全部或部分不达标,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价格调整、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及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尚需在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后方可办理相应解除事宜;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归属登记手续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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