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电器(002508):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20:55:33 中财网
原标题:老板电器: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6-032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老板JLC5,期权代码:037498。

2、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3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686,000份,行权价格为16.08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7年5月21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5年5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上述事项。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6月30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9、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公告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72人调整为370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608万份调整为606万份。

2、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58元/股调整为17.08元/股。

3、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08元/股调整为16.58元/股。

4、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1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考核评级为“C待改进”,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为0,公司注销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5.7万份股票期权。上述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实际人数由370人调整为353人,对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6万份调整为575.3万份。

5、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58元/股调整为16.08元/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1、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5月23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于2026年5月22日届满。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行权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或以2024年营业 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 收入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 行业均值 注:1、“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 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 50%),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相关样本。同行业 不含老板电器和考核年度当年新上市公司样本数据。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高于同行业均值。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或以2024年营业 收入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 行业均值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 施,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 定: 考核评级 A-优秀 B-良好 C-待改进 个人层面可行权(N) 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 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除17名离职人员不具备激 励资格,353名激励对象 中,342名激励对象考核评 级为A或B,当期个人层面 可行权比例为100%;11名 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为C,当 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   
 考核评级A-优秀B-良好C-待改进
 个人层面可行权(N)1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342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四、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老板JLC5。

3、期权代码:037498。

4、可行权人数:342人。

5、行权价格:16.08元/股。

6、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86,0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剩余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342人)5,620,0001,686,0003,934,0000.18% 
本期不得行权的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1人)133,0000133,0000 
合计5,753,0001,686,0004,067,0000.18% 
7、行权期限: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7年5月21日止。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九、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686,00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342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老板电器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说明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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