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6-02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888,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7,360,50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88,300股后的314,472,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4,341,66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4,341,661.20元÷317,360,504股=0.2972696元/股(含税)(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317,360,50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88,300股后的314,472,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4,341,661.20元(含税)。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7,360,50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88,300股后的314,472,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14,472,204股×0.3000000元/股=94,341,661.2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94,341,661.20元÷317,360,504股=0.2972696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2696元/股。 2、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并予以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咨询联系人:李家娜 咨询电话:0755-26910253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