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晨、潘龙兴回避表决。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因2025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晨、潘龙兴回避表决。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晨、潘龙兴回避表决。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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