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601918):新集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七 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相关材料,并征得 被提名人同意,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 件。 2、被提名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有关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吴春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姚直书 孔令勇 2026年6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