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3015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6-030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9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次公司为美国子公司NovusPerformanceProducts,LLC在相关协议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和责任提供一般保证,是协议各方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作为交易整体安排的一部分而展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上述协议的达成、履约和后续业务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担保文件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6 12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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