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6-02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776,664,9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0,665,976.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00股,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6,664,9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76,664,94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87,330,918股。 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26年6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相关参数调整 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最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1.08。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栋 咨询联系人:田鹏 咨询电话:010-56710773 传真电话:010-5671090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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