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震裕科技(300953):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7%。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关于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24,000 裕销售”)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债务人: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6、主合同:本合同甲方和债务人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9-05-10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7、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 8.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8.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为646,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50,567.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50,567.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7%,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实际发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甬银综授额字第000157号-担保02)。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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