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301190):出售参股公司股权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8:00:44 中财网
原标题:善水科技: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银村镇银行”)10%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7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九江银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九银村镇银行股权。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售持有的参股公司九银村镇银行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70552834XQ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周时辛
6、注册资本:284,736.72万元
7、成立日期:2000-11-17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承兑与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及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12月
资产总额523,434.6营业收入10,477.0
负债总额474,811.8税前利润952.8
净资产48,622.8净利润841.0
10、其他说明:九江银行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九江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5G2KYSC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大道1172号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法定代表人:何秀栋
6、注册资本:5,000.00万
7、成立日期:2015-12-28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3,812.3451,647.78
负债总额46,757.8144,546.78
净资产7,054.527,101.00
项目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411.611,153.27
营业利润-182.82142.81
净利润-182.8266.00
四、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于本协议签署日,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00MA35G2KY5C,“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九江银行持有村镇银行1,750万元注册资本,占村镇银行总注册资本的35%,转让方持有村镇银行500万元注册资本,占村镇银行总注册资本的10%(“目标股份”)。

受让方有意向转让方收购且转让方有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股份(“本次收购”)。

2、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的村镇银行目标股份,包括目标股份附着或因其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且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收购目标股份。本次收购交割后,转让方不再持有村镇银行任何股权。

3、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要求,参考以2025年12月31日(“交易基准日”)为基准日的相关审计、评估和清产核资结果,确定受让方就本次收购应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支付的收购价款为7,100,000元人民币(“收购对价”)。

4、双方确认,目标股份应自以下先决条件均获满足或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被九江银行豁免时转让至九江银行(“收购交割”,收购交割发生之日为“收购交割日”):
本次收购已取得九江银行和村镇银行各自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次收购已取得适用的金监局批复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变更股权审批)。

5、村镇银行自交易基准日至收购交割日(“过渡期”)期间发生的损益由九江银行承担。

6、在收购交割实际发生的前提下,九江银行应在收购交割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书面提供的其名下的境内银行账户支付收购对价(收购对价支付之日为“付款日”)。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系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61号)等文件积极配合九江银行、彭泽九银村镇银行化解风险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回笼流动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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