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603083):H股公告-根据A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8:45:29 中财网
原标题:剑桥科技:H股公告-根据A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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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G SHANGHAI CO., LTD.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166)
根據A股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

調整行權價格、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
茲提述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2026年3月30日有關建議採納A股激勵計劃及H股激勵計劃的公告、日期為2026年4月2日的年度股東會通告及通函(「該通函」)及日期為2026年4月28日有關年度股東會投票表決結果的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2026年6月11日,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五屆薪酬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26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行權價格、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並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認為A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確定以2026年6月11日為首次授權日,向符合條件的1,056名激勵對象首次授予399.8450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人民幣113.71元╱份。

授予股票期權的詳情載列如下:
首次授權日 : 2026年6月11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 : 根據本公司現階段發展需要,為深入貫徹落實本公司激勵對象和數量 降本增效的總體要求,本公司擬對A股激勵計劃授予權益進行調整:股票期權授予數量由1,385.35萬份調整為
499.8062萬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由1,285.35萬份
調整為399.8450萬份(佔A股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數
的80.00%),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由100.00萬份調整為
99.9612萬份(佔A股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數的
20.00%);限制性股票不授予。

上述調整後,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激勵對象人數由
1,064人調整為1,056人。

佔A股激勵 佔A股激勵
獲授的股票 計劃擬授出 計劃授予日
期權數量 權益數量的 股本總額的
姓名 國籍 職務 (萬份) 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張杰 中國 董事 1.4550 0.29% 0.004%
趙宏偉 中國 董事 1.4550 0.29% 0.004%
程谷成 中國 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1.4550 0.29% 0.004%
二、核心管理及技術(業務)人員 395.4800 79.13% 1.074%
(共1,053人)
預留 99.9612 20.00% 0.271%
合計 499.8062 100.00% 1.357%
註:
(1) 上表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
系四舍五入所致。

(2) 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
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計未超過本公司股本總額的1%。本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
累計未超過本公司股本總額的10%。預留股票期權比例未超
過A股激勵計劃擬授出全部權益數量的20%。激勵對象因個
人原因自願放棄獲授股票期權的,由董事會對授予數量作相
應調整,將激勵對象放棄的股票期權份額直接調減或調整到
預留部分或在激勵對象之間進行分配。

(3) 預留部分的激勵對象應當在A股激勵計劃經股東會審議通過
後12個月內確定,經董事會提出、薪酬委員會發表明確意
見、律師發表專業意見並出具法律意見書後,本公司在指定
網站按要求及時準確披露激勵對象相關信息。

預留授予 : A股激勵計劃後,根據A股激勵計劃及任何其他股份計
劃授權限額可供未來授出的股票期權數目為99.9612萬
份,佔A股激勵計劃可供授予的股票期權總數約
20.00%;可供未來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數目為0股。

行權價格 : 鑒於本公司202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根
據《管理辦法》《A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及本公司
2025年年度股東會的授權,董事會同意對A股激勵計劃
的行權價格進行調整,股票期權的首次及預留行權價
格由人民幣113.99元╱份調整為人民幣113.71元╱份。

A股於授予日期的 : 人民幣171.08元╱股
收市價
股票來源 : 本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
股票。

A股激勵計劃的有效 : (1) A股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首次授權日起期、等待期及股票期 至激勵對象獲授的所有股票期權行權或註銷完畢權行權安排情況 之日止,最長不超過48個月。

(2)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適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
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完成授權登記之日起算。

授權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2個
月。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的歸屬期不少於12個
月,且不存在歸屬期少於12個月的情況。

A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如下:
行權期 行權時間 行權比例
第一個行權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 30%
12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24個月內
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第二個行權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 30%
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36個月內
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第三個行權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 40%
36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48個月內
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在上述約定期間行權條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權,不得行
權或遞延至下期行權,並由本公司按A股激勵計劃規定
的原則註銷激勵對象相應的股票期權。股票期權各行
權期結束後,激勵對象未行權的當期股票期權應當終
止行權,本公司將予以註銷。

在滿足股票期權行權條件後,本公司將為激勵對象辦
理滿足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行權事宜。

股票期權附帶的表現 : (1)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要求
目標

A股激勵計劃在2026年 2028年會計年度中,分
年度對本公司的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本公司
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當年度的行權條件之
一。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本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
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權安排 業績考核目標
第一個行權期 2026年度實現的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
幣58.11億元或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
3.35億元。


第二個行權期 2026 2027年度實現的營業收入累計
不低於人民幣127.84億元或淨利潤累
計不低於人民幣7.38億元。


第三個行權期 2026 2028年度實現的營業收入累計
不低於人民幣211.51億元或淨利潤累
計不低於人民幣12.21億元。

註:
(1) 上述「營業收入」指經審計的上市公司營業收入。

(2) 上述「淨利潤」指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
潤,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員工激勵計劃的股份支付費用
影響的數值作為計算依據。

行權期期內,本公司為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辦
理行權事宜。若各行權期期內,本公司當期業績水
平未達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
考核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期權全部不得行權,由本
公司註銷。

(2)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績效考核根據本公司內部績
效考核相關制度實施。激勵對象個人考核評價結果

分為「A」「B+」「B」「B」「C」「D」六個等級,對應的
個人層面行權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級 AB+ B B CD
個人層面行權
比例 100% 85% 75% 0%
在本公司業績目標達成的前提下,激勵對象當年實
際可行權的股票期權額度=個人當年計劃股票期
權額度X個人層面行權比例。如激勵對象因個人層
面績效考核原因不能行權,由本公司註銷。

A股激勵計劃具體考核內容依據A股激勵計劃管理
辦法執行。

退扣機制 : 若本公司出現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
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師出
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上市後最
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
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
激勵的情形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需要終止激勵計
劃的情形,則A股激勵計劃終止實施,激勵對象根據A
股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應當由本公
司進行註銷。

本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導致不符合股票期權授予條件或行權安排
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由本公司
註銷處理。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已行權的,所有激
勵對象應當返還已獲授權益。對上述事宜不負有責任
的激勵對象因返還權益而遭受損失的,可按照A股激勵
計劃相關安排,向本公司或負有責任的對象進行追
償。董事會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和A股激勵計劃相關安排
收回激勵對象所得收益。

另外,若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退休、喪失勞
動能力、身故或資格發生變化,或激勵對象所在子公
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其已行權的股票期權不作處理,
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本公司進行
註銷。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該通函附錄三。

財務資助 : 本集團並未訂立任何安排向激勵對象提供任何財務資
助以協助其根據A股激勵計劃購買股票期權。

承董事會命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raldGWong先生
董事長、執行董事及總經理(首席執行官)
上海,2026年6月1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Gerald G Wong先生、趙海波先生、趙宏偉先生及張傑先生;(ii)獨立非執行董事秦桂森先生、姚明龍先生及袁淑儀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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