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000906):《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8:45:4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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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指导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合规风控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一般由熟悉
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的董事担任。

第四条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合规风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合规风
控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
产生和罢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
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
自动退出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第七条公司风控法务部为合规风控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负责合规风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与统筹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指导公司相关组织机构、部门的法治建设、全面风险
管理、合规管理工作;
(二)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审议依法治企、
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规划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三)指导并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的建设;
(四)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年
度计划、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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