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000906):《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指导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合规风控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一般由熟悉 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的董事担任。 第四条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合规风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合规风 控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 产生和罢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 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 自动退出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第七条公司风控法务部为合规风控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负责合规风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与统筹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指导公司相关组织机构、部门的法治建设、全面风险 管理、合规管理工作; (二)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审议依法治企、 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规划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三)指导并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的建设; (四)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年 度计划、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审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