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已回购股份数量3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21.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6,905,6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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