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东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9:20:52 中财网
原标题:东睦股份:东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以书面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审议本次交易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但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交年6月23日。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事项外,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上述事项,董事会同意并确认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董事会在原授权范围内的全部行为有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已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但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6月23日。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除前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均保持不变。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璐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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