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东睦股份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6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前述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则该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但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6月23日。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事项外,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及本次交易授权相关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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