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晶华新材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15元/股调整为4.05元/股 ?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38元/份调整为8.28元/份;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白秋美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2、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9)。 4、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1月28日,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25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7、2025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8、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 9、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同意。 11、2026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同意。 12、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依据及原因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或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行权/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调整结果 1、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V=4.15-0.1=4.05元/股。 0 2、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38-0.1=8.28元/份除此之外,相关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价格、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经审核,公司根据 202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与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与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与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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