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300999):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
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6-020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并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除此之外,《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98万股。 2、《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截至目前第二个归属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1,48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2.84万股全部作废。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860.82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514人调整为1,482人。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的权益分派。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公司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6.344元/股调整为36.114元/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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