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新材(92001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 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锦华新材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0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5元,共计募集资金59,290.00万元,坐扣承销费3,352.69万元及保荐费94.34万元(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的募集资金为55,842.9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自主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39.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914.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82号)。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人民币普通股4,9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5元,共计募集资金8,893.50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545.3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4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0.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48.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68号)。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37,566,667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68,183.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4,920.80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63,262.7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一)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概况 单位:万元
“60kt/a高端偶联剂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0,689.75万元,但由于该项目的建设周期为 3年,拟投入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而公司羟胺水溶液中试进展较为顺利,亟需资金启动“10kt/a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工业化项目”建设,以加快实现羟胺水溶液产品的工业化生产。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拟调减“60kt/a高端偶联剂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6,582.51万元,并将该等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10kt/a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工业化项目”,优先推进羟胺水溶液的工业化生产。本次调整前后,“60kt/a高端偶联剂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该项目后续投资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建设需要的,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用途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计划使用 IPO募集资金 16,582.51万元建设“10kt/a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工业化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方案 实施主体:锦华新材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公司拟在现有厂区空地上新建羟胺水溶液生产装置、车间及仓库并进行机柜间改造、室外工程等,购置及安装相应设备,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羟胺水溶液产能 1万吨/年。 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6,582.51万元,包括土建工程 940.20万元、万元、预备费 694.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万元。 2、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 18个月。 3、回报率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8.27%。 (四)新增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羟胺水溶液及其下游行业受国家政策重点支持 羟胺水溶液生产工艺难度较高,目前全球主要由德国厂商巴斯夫供应,公司已成功研发和量产羟胺水溶液,填补国内空白,受国家政策重点支持。 本项目生产的羟胺水溶液可作为清洗剂应用于芯片行业,属于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2018年 1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混剂)、清洗剂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3.3.6.0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中的重点产品。2021年 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推动高纯/超高纯化学品及工业特种气体等新产品研发。2023年 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超净高纯试剂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被列为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生产的羟胺水溶液还作为稳定剂应用于莱赛尔(Lyocell)纤维行业。2018年 1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莱赛尔(Lyocell)纤维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3.5.1.6 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中的重点产品。2022年4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发展,突破莱赛尔纤维专用浆粕、溶剂、交联剂以及纤维级 1,3-丙二醇、丁二酸、1,4-丁二醇、呋喃二甲酸、高光纯丙交酯等生物基单体和原料高效制备技术。2023年 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采用绿色、环保工艺与装备生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等被列为鼓励类项目。 2、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中试进展顺利,实施本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公司已顺利实施“500吨/年 JH-2中试项目”,深入开展了羟胺水溶液制备工艺、产品提纯工艺等课题研究,收集了工程放大数据。2024年公司参与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超高纯羟胺和光刻胶用有机溶剂关键技术工程化开发》,具体负责超高纯羟胺的技术开发、中试放大、用户试用和小批量销售。2024年公司生产的 10%浓度羟胺水溶液产品开始实现销售,2025年公司新增供应 50%浓度的电子级羟胺水溶液产品,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蚀刻后的清洗环节。 2025年,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入选国家首批次新材料。截至目前,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中试进展顺利,公司已自主研发掌握了羟胺水溶液制备技术,并已获得羟胺水溶液产品相关授权发明专利 13项,获得国内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具备开展羟胺水溶液产品工业化的条件。 3、羟胺水溶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大,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在芯片领域,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蚀刻后的清洗环节。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刻蚀后清洗液作为半导体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在新兴技术如 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的推动下,半导体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进而带动了刻蚀后清洗液市场的快速增长。根据 QY Research预测,全球干法刻蚀后清洗剂市场规模将由 2023年的 2.06亿美元(折算人民币 14.52亿元)增长至 2030年的 3.78亿美元(折算人民币 26.6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06%。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世经研究预测,中国集成电路产量将由 2025年的 4,842.8亿块增加至 2030年的至少 6,000亿块,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38%。 在莱赛尔纤维领域,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主要作为莱赛尔纤维生产过程的稳定剂。在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消费者对高品质和环保产品的需求上升等背景下,莱赛尔纤维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预测,全球莱赛尔纤维产能将由 2023年的 91.74万吨增加至 2030年的 143.91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64%;中国莱赛尔纤维产能将由 2023年的 50.87万吨增加至 2030年的 95.2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37%。 综上,公司实施“10kt/a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工业化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司已取得新增募投项目“10kt/a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工业化项目”建设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证书。该项目已取得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601-330851-04-01-939393)。 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一)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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