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科技(6881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股票代码:688156 股票简称:路德科技 二零二六年六月 目录 ......................................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5 ..............................................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7 议案1: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8............................................ 议案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0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2、3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应当回避表决。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1: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吸引、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深度绑定核心员工与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助力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及长远稳健发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设置了科学的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双重考核体系,同时明确了期权授予、行权安排、权益调整、异动处理等全流程规范,兼顾激励性与约束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编制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议案2: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有序落地实施,建立健全配套激励考核约束机制,明确激励对象考核标准、流程及依据,确保股权激励真正发挥绑定核心人才、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及人才考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权益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放弃认购的部分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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