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芯源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芯源微:芯源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88037 公司简称:芯源微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6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三、《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四、《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5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9六、《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1七、《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2八、《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24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5 听取事项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8听取事项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9 附件一、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1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下午13:00 2.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博宇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或听取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6、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8、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听取《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会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运作情况编制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一:《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705,148.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8,860,454.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01,627,2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2,607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201,524,6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54,888.8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254,888.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254,888.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4,6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5年同类业务金额;注3: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对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额为71,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 、南通摩普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手的利益,公司可以豁免披露关联交易具体信息。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填制《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上述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服务,向关联人租出房屋。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四、《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064,553.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566,3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625,896.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744,103.7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0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829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8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8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8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4 6 30 102,607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0,008,325.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2,795.44万元,本次拟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6,064,553.10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74%。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2025 6 15 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中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的相关要求。 (三)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认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税前),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其领薪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敬请查阅。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六、《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七、《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张新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同步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补选后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博宇(主任委员)、邓晓军、黄鹤、张新超、潘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张新超先生个人简历 张新超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FCCA。2004年起至2020年12月,先后任职于东软集团、东软熙康、沈阳机床、神州高铁、美行科技,历任财务经理、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担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新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6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八、《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事及高管责任险”)。董事及高管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具体办理董事及高管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及高管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听取事项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朱煜(离任)、宋雷(离任)、潘伟、李宝玉、钟宇根据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运作情况,分别编制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听取事项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执行委员会成员沿用2025年度薪酬标准、结构及相关规则,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年度薪酬由岗位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 1、岗位薪酬 岗位薪酬以月度为周期发放,依据年度契约书的约定,是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执行委员会成员的劳动报酬。 2、年度绩效薪酬 年度绩效薪酬分为共担绩效薪酬和分管绩效薪酬。共担绩效薪酬依据所承担的组织年度目标责任书达成情况确定。分管绩效薪酬依据执行委员会成员分管领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个人价值观述职考核结果确定。 3、年度薪酬构成比例 原则上执行委员会成员的年薪浮动部分不低于年度薪酬的60%。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方案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