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003018):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4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5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2.51元/股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科技”或“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195 32.51 /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0万股的0.93%。首次授予1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5%,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80.25%;预留部分4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8%,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19.75%。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2.51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本次激励对象范围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2、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3、2026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6年6月8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2026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说明 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17日 2 195 、授予数量: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5人 4、授予价格:32.51元/股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6、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95万股。 授予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次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5,807.10万元,2026年-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未做变更调整。截至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未超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6年6月17日,并同意以32.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