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00276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SZ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48337.SZ 债券简称:23浙建0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6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 最后交易日:2026年6月18日 ? 债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 债券付息及兑付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0日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债券摘牌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0日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凡在2026年6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2026年6月1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0日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3浙建02”,债券代码为“148337”。 3、发行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是人民币5亿元。 5、发行期限: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15%。 8、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9、起息日:2023年6月20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兑付日:2026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评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23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转让。 16 、本期债券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15%。每手“23浙建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1.50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21.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7.20元,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17.2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1.50元,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21.50元。 三、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最后交易日:2026年6月18日 2、债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3、本息兑付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0日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债券摘牌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0日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2026年6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6年6月1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0日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6月18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联系人:顾恺平 联系电话:0571-88238859 邮政编码:310063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陈江、胡方婕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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