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920694):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时间:2026年06月17日 21:25:27 中财网
原标题:中裕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周余俊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3.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3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1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徐庆忠等共76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4.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29)。

6.2023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亦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亦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亦审议同意。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088,4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4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派息
P=P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过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 -V=4.8154-0.30=4.5154元/股。

0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5154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调整情况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记录》
(三)《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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