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持有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600,06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2234%)的董事兼财务总监倪海龙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2026年7月10日-20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50,015.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055 8%)。 2、持有本公司328,50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12 23%)的副总经理陈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2026年7月10日-20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82,125.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0306%)。 3、持有本公司527,06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19 62%)的李俊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2026年7月10日-20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271,56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1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①倪海龙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 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②陈平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③李俊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详见下表: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主体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 存在与相关减持主体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减持主体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不存在《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倪海龙先生、李俊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①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 6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违反上述承诺。 2、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若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3、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④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次减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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