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491 证券简称:汉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6 17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年月 日 ,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2026 6 8 股权登记日: 年月日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女士 6.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8号办公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97,9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96,7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75.0044% 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2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7,21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5.5964% 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06,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2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2%。 2.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2%;反对2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5%;弃权7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89%;7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4%。 审议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反对9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26%;反对9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94%;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7%;反对9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94%;反对9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8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审议结果:通过。 (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8%;反对9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3%;弃权900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93%;反对9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8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审议结果:通过。 (五)《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49%;反对9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4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49%;反对9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4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关联股东王斌女士、王珏女士、HansongTechnologyLimited、南京汉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汉诺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大运河星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3,697,221股。 关联股东中金公司-兴业银行-中金汉桑科技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72%;反对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7%;弃权1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2%。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杨亮律师、吴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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