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盈方微(00067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6月17日 21:56:01 中财网
原标题:盈方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6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上海盈方微、熠存上海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担保事项一: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或担保事项一“债务人”)于2026年6月16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署了《渤银海纳池融资授信合同》(担保事项一简称“主合同”),渤海银行授予上海盈方微使用该合同项下所有业务产品的总额度为(大写)壹亿元人民币,该合同项下海纳池融资授信额度的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

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渤海银行授予上海盈方微使用的该合同项下所有业务产品的敞口额度为(大写)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同日,公司与渤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公司同意向渤海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事项二: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上海”或担保事项二“债务人”)于2026年6月16日与渤海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担保事项二简称“主合同”),渤海银行向熠存上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贷款本金金额(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的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同日,公司与渤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公司同意向渤海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分别为上海盈方微、熠存上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将公司对熠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调剂给熠存上海,公司对熠存上海调剂后可用担保额度21,00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8日、6月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熠存上海新增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熠存上海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 持股比 例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已审 批的 担保 额度本次担 保后已 使用担 保额度本次担 保后剩 余可用 担保额 度本次担保前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 后对被担 保方的担 保余额本次担保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是否 关联 担保
公司上海盈方微100%76.19%20,0005,50014,5008,00010,50081.27%
公司熠存上海26.01%88.16%51,00022,50028,50018,700.0020,20048.76%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200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盈方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45,811,099.76860,167,325.36
负债总额635,297,079.71655,373,740.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6,333,333.3366,333,333.33
流动负债总额617,143,829.21637,439,555.2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210,514,020.05204,793,584.98
项目名称2025年 1月至 12月(经审计)2026年 1月至 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1,297,255.2630,613,862.79
利润总额-23,034,590.19-6,020,435.07
净利润-23,034,590.19-6,020,435.07
上海盈方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熠存上海是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持有华信科51%股权。熠存上海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51%
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60%
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7,639,643.8376,584,792.82
负债总额111,011,543.4567,517,067.0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000,000.0051,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11,011,543.4567,517,067.0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6,628,100.389,067,725.79
项目名称2025年 1月至 12月(经审计)2026年 1月至 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61,647,643.19173,182,898.62
利润总额626,793.992,878,042.08
净利润626,793.992,439,625.41
熠存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与渤海银行签署的2份《最高额保证协议》的格式及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对2份《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予以合并说明,对其中不一致的部分予以分别说明: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被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
(1)担保事项一:被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即在主合同(债权人与上海盈方微已经签订的《渤银海纳池融资授信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部分未超过上述最高额的情况下,由此对应产生的本协议项下的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全部款项均属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范围,不受额度循环使用影响。

(2)担保事项二:被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即在主合同(指债权人与熠存上海已经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部分未超过上述最高额的情况下,由此对应产生的本协议项下的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全部款项均属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范围,不受额度循环使用影响。

2、保证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本协议项下所称最高额是指被担保债权中本金金额不超过最高额,但依据以上规定确定的其他金额不在此限,保证人应对最高额保证范围内全部款项承担担保责任。

(3)债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权或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3、保证方式: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未偿还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债务人申请提前偿还的债务以及被债权人宣布加速偿还的债务),债权人即有权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保证人应立即无条件的向债权人全额偿付相应款项。

4、保证期间: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被担保债权确定日,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
(2)被担保债权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5、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自本协议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6、违约责任:在发生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同时如保证人自身在债权人已有授信额度或叙作其他业务的,债权人还有权调减保证人的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全部、部分中止/终止受理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的相关业务申请,宣布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的相关业务全部、部分提前到期;(2)全部、部分中止/终止受理主合同项下的相关业务申请,同时债权人有权宣布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部分提前到期,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遭受的损失);
(4)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任何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除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任何币种的应付未付款项,为此目的,如该等账户中资金的币种与扣划款项币种不一致,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债权人按照扣划当日债权人公布的汇率(若债权人未公布汇率,则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汇率为准)扣划相当于应付未付款项的金额;
(5)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债权人的救济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熠存上海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上海盈方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熠存上海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其他股东之一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熠存上海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熠存上海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及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熠存上海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60,114.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9.73%,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渤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2份);
2、上海盈方微与渤海银行签署的《渤银海纳池融资授信合同》;
3、熠存上海与渤海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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