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数字(30163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638 证券简称:南网数字 公告编号:2026-021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 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79,650,230股,以此 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0,779,0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 新股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现金 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 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79,650,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 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6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 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至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 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 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则减持价格下限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 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云升科学园C 栋2002 咨询联系人:陆蕴怡 咨询电话:020-85737218 传真电话:020-31801681 八、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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