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 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分红派息。公司以2025年末总股本 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598,525,414.91元。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回购注销股数为5,874,409股,公司股本总额由1,174,869,360股变更为1,168,994,951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按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98,525,414.9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6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 宜,回购注销股数为5,874,409股,公司股本总额由1,174,869,360股变更为1,168,994,951股。鉴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分红派息,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2025年 权益分派方案无影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994,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12元人民币(以下 简称“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4.6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026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奥路777号 咨询联系人:张学玲 咨询电话:(0531)5806758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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