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6月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0,260,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24,026,02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260,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O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陈任芝 咨询电话:0752-6113907 传真电话:0752-611390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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