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688299):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 6月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1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6月 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点 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 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 6月 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 6月 29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计划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并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鉴于章殷洪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拟同步修订《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29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29日 议案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委托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回购、注销、出售以及分配等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委托管理委员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预留份额的分配等;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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