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中信重工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六月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1二、会议议程................................................3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议案二:《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三:《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15 议案四:《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16 议案五:《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8 议案六:《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20 议案七:《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组织 1.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 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2.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中信重工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本次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会议发言。 5.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作出答 复或者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6.会议议案以外的事项,请在指定时间与管理层进行交流。 二、会议的表决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 东代表在《表决票》上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在《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 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5.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 布股东会会议决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 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议案 四、推荐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休会,汇总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第2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将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组织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财务报告等八节。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登载于2026年3月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已同时登载于当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拓展,有效发挥了董事会的核心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5年是公司深入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 “十五五”谋篇布局、夯实基础的关键之年。面对宏观经济复杂多变、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等多重压力,公司秉持“平台化建设、生态化发展”的业务模式,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攻坚克难,推动公司改革纵深突破,发展潜能持续激发,创新活力不断迸发,质量效益稳步攀升,品牌影响力日益彰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7亿元,同比增长0.91%;利 润总额4.03亿元,同比增长2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5亿元,同比增长0.24%;扣非归母净利润4.07亿元,同比增长 2.36%,主营业务经营质效持续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8.50亿元,同比增长4.14%,现金收益比继续保持大于1,实现了“有现 金流支撑的利润”;有息负债实现五连降,从2020年的54.72亿元降 至19.93亿元;研发投入占比继续保持在7%左右,推动科技创新与 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公司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夯实基础。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围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核心事项,开展工作,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54项议案,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登载披露。 (二)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1月23日、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杨文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杨文欣女士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9月23日、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杨书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 次代表团长联席会议,选举杨长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 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召开会议2次,审议议案4项,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的战略制定和 决策,深入分析行业趋势、市场竞争态势以及内外部资源状况,就公司发展方向、募投项目建设、ESG体系建设等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 在战略规划研究、跟踪实施战略执行、重大投融资项目决策等方面勤勉尽责。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 16项。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委员会在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专业作用。 3.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审议议案 5项。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调整 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 次,审议议案2项。委员会就年度工作报告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议案6项。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 作沟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特长和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等9项议案。 3.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7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执行了股东会决议的全部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1.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同 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579,553,437股为基数,向全 130,975,228.30元(含税)。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7%。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上述现金股利已于2025年7月28日派发完毕。 2.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经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会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与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该所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取消监事会事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核心监督职权。 (六)内控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项制度,制定《市值管理制度》《ESG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 定,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夯实内控基础,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管理PDCA循环。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自我评价工作,所编制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随2025年年度报告同期披露。 (八)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适应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要求,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报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2025年,公司编制、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65次。 备案、上报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信息8次。公司董事 会持续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和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控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九)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搭建了以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 线、上证E互动、IR邮箱等主要方式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围绕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业绩、可持续发展和国际业务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是协同法批媒体、财经媒体展现公司定期业绩、重大交易、重大合同及获得重要荣誉或资质等事项,积极向投资者展示公司发展成果和价值,“请进来”与“走出去”并举,有效传递公司“矿山装备矩阵”“机器人产业体系”等战略布局,市场关注度与品牌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十)参加证券监管业务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公司董事参加 了河南证监局和河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河南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专题培训”等专题培训。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公司董事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不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三、董事会2026年工作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新能力筑基、新优势强体、新特色铸魂、新阶段跨越”发展纲领,聚焦“打好传统产业升级战、第二增长曲线攀升战、新兴产业突破战、提效能力跃迁战、产业发展融合战”重点任务,坚持“平台化建设、生态化发展”业务模式,奋力推动公司实现“增长稳定、发展均衡、创新驱动、绿色引领、员工幸福”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领导和决策作用,勤勉尽责,把握全局, 引领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董事会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发 挥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通过完善董事履职保障、优化沟通机制等方式,激发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性,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与规范化运作水平。 2.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持续完善相 关制度与复核流程,提升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做好信息披露,以精细化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完善公司制度, 确保制度体系与经营发展相适应。同步优化组织架构,健全法人治理与内控体系,全面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能力,保障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坚持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分红政策,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5.加强ESG体系建设。以国际通行标准和行业前沿经验为参照, 精准识别可提升的关键领域,提升ESG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价值创造 力、创新驱动力、风险管控力和品牌影响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三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公司 独立董事已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说明,分别向董事会 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独立董事需就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进行报告。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登载于2026年3月14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韩清凯 2026年6月29日 议案四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情况如下: 一、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担任职务或承担管理职能的董事薪酬由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考核发放;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或承担管理职能的董事不支付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公司将按照 独立董事实际任期发放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 酬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考核结果兑现。 由于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年薪制,报告期内 上述人员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为预发薪酬,其最终薪酬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决算后确定,并按规定在下一年度实行延期支付。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薪酬(津贴)总额为人 民币970.65万元。具体薪酬情况详见《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薪酬的发放流程及实施程序已按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由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 求,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五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375,461,851.4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68,881,008.23 元。据此,公司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盈余公积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46,888,100.82元,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后,2025年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21,992,907.41元。 二、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2025年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79,553,43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8元(含税),据此计 算共派发现金股利150,209,352.73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1%。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 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 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审计,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恪守对公司信息保密的责任, 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 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均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维护了 公司的信息安全。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 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 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 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松林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超过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变平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就信永中和拟受聘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 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 2025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 11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共计150万元(含母公 司及境内子公司,其中母公司费用105.5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预 计与上一年度持平,将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综合因素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议案七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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