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仕达(92012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7:40:46 中财网
原标题:鸿仕达: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125 证券简称:鸿仕达 公告编号:2026-085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增善路2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海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1,911,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11,48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 31,911,48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同意股数 31,911,48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31,911,48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股数 31,911,48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31,911,48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承伟律师、陶闰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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