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安迪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7:41:04 中财网
原标题:安迪苏:安迪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6-030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VirginieCAYATTE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FabienSIGUIER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 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 (如适 用)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
Virginie CAYATTE首席财务 官2026年6 30 月 日2027年9 18 月 日个人工作 调整不适用是,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但 不属于增 持承诺
Fabien SIGUIER副总经理2026年6 21 月 日2027年9 18 月 日个人工作 调整不适用是,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但 不属于增 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VirginieCAYATTE女士、FabienSIGUIER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VirginieCAYATTE女士、FabienSIGUIER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于2024年公司再融资期间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将继续履行。

VirginieCAYATTE女士、FabienSIGUIER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王岩先生、曾飞先生、程亚娟女士的个人履历(简历后附)及资料,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聘任王岩先生、曾飞先生、程亚娟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核了程亚娟女士的资历,同意聘任程亚娟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曾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程亚娟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2026年7月1日起(VirginieCAYATTE女士辞职次日)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生于1969年,汉族,中国籍,中共党员,兰州大学现代物理系
放射化学专业大学本科。历任天水通信器材厂厂长、副书记,
蓝星(天津)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蓝星有机硅天津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有机硅事业部副主任,中
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执行部总监、生产经营部总
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
王岩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978
生于 年,汉族,中国籍,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
院外交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裁办部门
副总经理,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金
茂酒店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金茂酒店商业
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茂物业服务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等职务。

曾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生于1978年,汉族,中国籍,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专业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在
职硕士研究生。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FCCA)。历任上海司高达经济法律咨询合作公司司法会计鉴
定助理,耐克森康华电缆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报表会计,杜邦
程亚娟
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财务共享中心经理、财务经理、
项目总监,科迪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财务总监,安
迪苏中国区财务总监、党委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亚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首席财务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