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30127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朔科技 股票代码:301275 信息披露义务人1: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堂硅谷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8-22 信息披露义务人2: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天堂硅谷领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创意路199号B幢5楼-022(东区)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堂硅谷安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88号城市绿苑回迁楼1/2幢商102/102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4: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堂硅谷新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白沙泉65号10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D座12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朔科技”、“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汉朔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8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汉朔科技外,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硅谷合创、硅谷领新、硅谷安创、硅谷新弈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前述主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受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需要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223,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18%。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硅谷合创、硅谷领新、硅谷安创、硅谷新弈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硅谷合创、硅谷领新、硅谷安创、硅谷新弈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18%。上述权益变动后,硅谷合创、硅谷领新、硅谷安创、硅谷新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818%下降至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占剔除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1.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19,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注:5.0000%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实际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3%,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2,240万股,剔除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41,934.1455万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汉朔科技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堂硅谷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天堂硅谷领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堂硅谷安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堂硅谷新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6月1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硅谷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晟 信息披露义务人2: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 天堂硅谷领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晟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 天堂硅谷安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晟 信息披露义务人4: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堂 硅谷新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洪斌 2026年6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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