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301232):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1.06元/股(含)调整为180.00元/股(含)。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3.4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日和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3.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31.0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最高成交价为40.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695,423.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1.06元/股(含)调整为18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22日起生效。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后,回购计划最晚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0.0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33.30万股至47.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67%至0.4489%,具体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最新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时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归属的风险,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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