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时间:2026年06月21日 16:10:36 中财网
原标题:森麒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股票简称:森麒麟 股票代码:002984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债券代码:12705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森麒麟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本次“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连续15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36元/股的85%,即16.4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及结果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此次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为15.1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16日起生效。

此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12元/股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84元/股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不高于调整前“麒麟转债”的转股价格,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发行人本次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麒麟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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