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300985):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1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证融资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品种及期限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远先生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然女士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为便于实施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办理公司相关授信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办理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远先生、张一弛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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