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正元智慧(300645):担保实施进展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控股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并由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保障公司将来对小兰智慧追偿权的实现,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峻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按债务发生时各自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公司对小兰智慧追偿权的实现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中500.00万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另500.00万元将使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担保暨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小兰智慧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500.00 500.00 为该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 万元担保额度全部用于公司本次为小兰智慧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1,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担保暨新2026 2026 增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新增 年度为小兰智慧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800.00万元担保额度中的500.00万元用于公司本次为小兰智慧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1,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综上,公司本次为小兰智慧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1,000.00 1,000.00 请的人民币 万元借款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6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正元智慧大厦A幢11层01室、02 室 4、法定代表人:陈艺戎 5、注册资本:人民币9,295.80万元 6、主营业务:自助洗衣服务、运营服务等 7、股权结构:
9、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小兰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一)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保证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7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币种)壹仟万元整(大写)为限。 担保责任范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二)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并由公司为债务人的前述债务履行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称“主保证”)。 为保障公司将来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小兰智慧其他股东刘峻、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反担保保证书》(以下称“反保证书”),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特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公司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担保方式:本担保人以自身所有财产就贵公司将来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行使,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2 、担保范围:本担保人按照其在债务人所占的股权比例(如后续持股比例增加的以增加后比例为准)承担贵公司因主保证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3、担保期限:自本保证书生效日至贵公司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日后三年。 4、担保行使:当贵公司因主保证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贵公司有权就本保证书所确认的担保范围限额,直接向本担保人行使连带保证反担保权,要求本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保证责任。 5、担保陈述和保证:本担保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保证书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且签署和履行本保证书是本担保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否则,所产生的责任概由本担保人承担,且本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保证书项下责任的承担和义务的履行。如本担保人后续转让股权的,担保责任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1,355.00 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9.52%。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1,4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79%,其中因融资担保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尼普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相应为融资担保集团提供反担保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9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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