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300475):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59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计算,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9.36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6年6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6.8150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9.84%。 其中,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50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日、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为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新联芯、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2.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其中,为新联芯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9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担保对象(含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4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贷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及聚隆减速器与高新投小贷公司签署《质押合同》。依据以上合同,新联芯向高新投小贷公司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公司、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同意就新联芯向高新投小贷公司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聚隆减速器以名下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为新联芯上述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质押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为增强本次借款的偿债保障,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为新联芯上述5,000万元借款向高新投小贷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黄泽伟和彭红女士为上述担保事项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及额度范围之内。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黄泽伟、彭红 债权人:高新投小贷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4、保证期限:《保证合同》生效日或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出质人:聚隆减速器 质权人:高新投小贷公司 2、质押物
4、质押担保的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三)《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反担保保证人:公司、黄泽伟、彭红 担保人:高新投担保公司 2、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日或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保证担保的范围:相应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计算,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9.36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9.84%。其中,公司累计为新联芯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50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累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1.79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3.00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3.3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6.80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与高新投小贷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2、聚隆减速器与高新投小贷公司签署的《质押合同》; 3、公司、黄泽伟和彭红女士分别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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