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科技(6881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九龙湖街51号(路德科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发起召集,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刘菁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军、杜德尧;财务总监秦学仁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普通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3、议案1、2、3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亚飞、佘琦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