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科技(688156):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8:46:32 中财网
原标题:路德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2026 “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6
及其摘要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公司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1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包含实际控制人季光明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之子季维宽先生。季光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核心管理者,长期引导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日常经营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布局、经营管理起到重要积极作用。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季维宽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面参与公司战略规划、运营管理,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核心人员。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人员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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