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英(920020):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088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广大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红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5.8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1.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 * 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0,000,000.00元,不超过 50,00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428,571股-2,380,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351%-1.058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回购资金的 90%。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完成首次回购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6年 6月 22日,已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2.05%。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1,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 3.01%,最高成交价为 14.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23,508.4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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