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0013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8:52:49 中财网
原标题:康冠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6月2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公司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凌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4人,611,800,683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091,291股的86.89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0,91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86.76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83,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0.12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83,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0.1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83,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4,091,291股的0.125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出席或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提案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提案 编码同意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提案是 否通过
1.00611,328,84899.9229%234,3900.0383%237,4450.0388%
2.00611,318,31399.9212%244,9250.0400%237,4450.0388%
提案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冯晓雨
3 2026
、结论性意见: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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