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9205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8:57:22 中财网
原标题:德瑞锂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920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6-045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瑞锂电
股票代码:920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艾建杰
住所及通讯地址:内蒙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三江尊园凯旋苑******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10.0000%
签署日期:2026年6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5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第八节 备查文件.....................................................1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德瑞锂电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艾建杰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共减持德瑞 锂电股份1,013,014股,占德瑞锂电总股本的 1.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从11.0000%降至10.0000%。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艾建杰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M1552*****
住所和通讯地址内蒙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三江尊园凯旋苑******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与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6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2,0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并将于计划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2026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6-005),减持期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6月29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尚有904,398股未实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德瑞锂电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和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143,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000%。2026年6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5,238股;2026年6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7,776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13,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130,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0%。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变动时间变动方式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艾建杰11,143,15011.0000%10,907,91210.7678%2026年6月18日集中竞价
   10,130,13610.0000%2026年6月22日大宗交易
注:比例数据存在差异主要是计算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买卖德瑞锂电股份的情况。

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交易日期交易方式交易方向交易数量 (股)占公司股份 的比例
艾建杰2026年4月17日集中竞价卖出102,5880.1013%
上述交易详情可见公司2026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瑞锂电股票代码920523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艾建杰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内蒙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三江尊园凯旋苑******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表决权委托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继承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1,143,150股 持股比例:11.0000%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13,014股 变动比例:1.0000% 变动后持股数量:10,130,13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0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 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 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 有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艾建杰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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