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津投城开(600322):津投城开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9:17:39 中财网
原标题:津投城开:津投城开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6—028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除前期已披露的诉讼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城开”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5起,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51,066,850.32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为一审阶段;案件二为一审阶段;案件三为一审阶段;案件四为一审阶段;案件五为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中津投城开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二中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三中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四中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五津投城开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五起案件,对于第一起和第五起案件,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对于第二起和第三起案件,属于历史产权登记问题,不涉及目前公司账面资产及资金,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对于第四起案件,根据重大资产出售过程中,公司与相关置出资产承接方、归集主体签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约定,上述诉讼由置出资产承接方及归集主体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新增五起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新增5起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51,066,850.32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7.24%。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案件编号原告/申 请人被告/第三人受理机构案由涉案金额 (元)案件阶段
1(2026) 津0101民 初1259号天津市精 工电梯工 程有限公 司天津市华升物 业管理有限公 司天津市和平区 人民法院承揽合同纠纷2,821,544.50一审阶段
2(2026) 津0105民 初7225号王龙玉津投城开天津市河北区 人民法院商品房销售合 同纠纷/一审阶段
3(2026) 津0106民 初4112号李宝龙津投城开天津市红桥区 人民法院所有权确认纠 纷/一审阶段
4/江苏广宇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苏州华强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天房(苏 州)置业有限 公司、津投城 开苏州市相城区 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46,898,464.82一审阶段
5(2026) 津0104民 8676 初 号特卫中天 (北京) 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 司天津市华升物 业管理有限公 司天津市南开区 人民法院服务合同纠纷1,346,841.00一审阶段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五起案件,对于上述第一起和第五起案件,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对于上述第二起和第三起案件,属于历史产权登记问题,不涉及目前公司账面资产及资金,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对于上述第四起案件,根据重大资产出售过程中,公司与相关置出资产承接方、归集主体签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约定,上述诉讼由置出资产承接方及归集主体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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