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加增持主体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16:40:26 中财网
原标题: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加增持主体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加增持主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计划自2025年4月28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增持计划延期情况:工投集团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6年10月27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增持计划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本次增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工投集团尚未增持公司股份。近日,公司收到工投集团函告,工投集团增加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碳厂”)作为增持主体,工投集团持有电碳厂100%股权,为电碳厂的控股股东。电碳厂作为增持主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其他条件不变。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130,449,385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34.03%

增持主体名称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0%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28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4月28日~2026年10月27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总股本的2%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25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及数量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增持数量为0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0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0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0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0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0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工投集团在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 公司电碳厂作为增持主体,由工投集团和/或电碳厂继 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安排执行后续 增持。
三、增加增持主体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工投集团发来的《关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子公司完成增持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为保证本次增持计划的顺利进行,工投集团增加全资子公司电碳厂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主体,由工投集团和/或电碳厂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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