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楚江新材(002171):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55,06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楚江特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9,3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江带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29,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20,7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6、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80,8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 5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电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对楚江电材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80,16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207,160万元。 2、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特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对楚江特钢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芜湖城东支行”)申请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0,5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3,300万元。 3、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带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带钢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3,900万元。 4、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合金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国开 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74,5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79,500万元。 5、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鑫 海高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丹阳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工商银行丹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对鑫海高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丹阳支行”)申请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与建设银行丹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80,00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92,000万元。 6、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 徽鑫海向以下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芜湖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民生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 芜湖城东支行”)申请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芜湖 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湖 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114,80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144,8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677560931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6,777.358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9、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 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解;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7.35%(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电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二)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2951335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5,532.7409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6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9、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49.99%(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特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三)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659233W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5年03月23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大桥镇红旗村 9、经营范围:钢材轧制、焊管加工;钢材、焊管销售;进出口业务 (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46.74%(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带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4891516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区 红旗工业园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 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7.99%(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合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五)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14244298XQ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1,921.5496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87年11月0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丹阳市皇塘镇蒋墅东风北路 9、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 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股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8.17%(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鑫海高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六)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W03YP9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7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 精密铜束线、精密铜绞线、高精高导镀锡线丝、高精高导镀锡束绞丝、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铜导体、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6.06%(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安徽鑫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浙商银行合肥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61002)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602号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2日 4、签署地点:合肥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华夏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WUH03(高保)20260013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22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担保时,与浦发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ZB8001202600000095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8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担保时,与徽商银行芜湖 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6060511011007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5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8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带钢担保时,与扬子农村商业 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0208075720260000038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2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4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敞口、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国开行安徽省 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10202601100004019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17日 4、签署地点:合肥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敞口、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七)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工商银行丹阳 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6年(丹阳)保证字0612号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1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 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建设银行丹阳 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HTC320756200ZGDB2026N020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2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7,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九)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民生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31403001号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5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徽商银行芜湖 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6060511011006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5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一)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交通银行芜 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C260610GR3421268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23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8,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二)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芜 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5年芜中银保补字091-2号 3、签署日期:2026年6月2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2026年6月24日收到上述十二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原因是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楚江电材、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楚江合金、鑫 海高导以及安徽鑫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以及安徽鑫海提供担保时, 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鑫海高导以及安徽鑫海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 本次)为人民币1,065,229万元(其中:为楚江电材累计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207,160万元、为楚江特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300万元、为楚江带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为楚江合金累计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79,500万元、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2,000万元、为安徽鑫海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4,800万元),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119.60%。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6、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7、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8、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9、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10、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11、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1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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