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169号东日科创中心11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伯俞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董事涂飞云先生,独立董事车磊先生、朱欣先生、程仲鸣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谢小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要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孔舒韫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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