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百隆东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6-02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宁波财富中心8楼E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长杨卫新由于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公司董事长杨卫新、副董事长杨卫国、董事杨燿斌、张奎、麦家良、独立董事朱北娜以视频形式列席本次股东会;2、公司财务总监董奇涵、董事会秘书周立雯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百隆东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何晶晶、顾重阳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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