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0:01:19 中财网
原标题:清新环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SZ 债券简称:25清新K1 债券代码:524539.SZ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发行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2026年6月
重要声明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相关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对外发布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出具的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5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7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11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2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8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0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21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22
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3
第十一节其他事项(如有)....................................................................................24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招商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5清新K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1、债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5清新K1
3、债券代码524539.SZ
4、发行日2025年11月13日
5、起息日2025年11月17日
6、2026年4月30日后的最近 回售日-
7、到期日2028年11月17日
8、债券余额4
9、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2.42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11 、增信情况
12 、交易场所深交所
13、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作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根据规定及约定编制《公司债券月度重大事项排查表》,每月书面问询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指标触发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及信用风险。同时,招商证券通过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及公开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对增信机构、担保物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实施情况的核查
25清新K1无增信措施,经核查报告期内未触发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并提示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末,25清新K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五、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偿还义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25清新K1不涉及兑付兑息的情形。

六、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25清新K1不涉及定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

七、对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专项核查情况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置换本期债券发行前12个月内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自有资金支出。经核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使用完毕,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的披露情况一致。

第三节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新经营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清新环境
外文名称(如有)BeijingSPCEnvironmentProtectionTechCo.,Ltd.
外文缩写(如有)SPC
法定代表人陈竹
注册资本(万元)141,526.707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36
公司网址(如有)http://www.qingxin.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清新环境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己任,精耕于生态环保行业。公司不断坚持自主创新,聚焦水务投资与运营、工业烟气治理与能源服务业务,是集技术研发、运营服务、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建设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荣登“中国能源企业500强”及“中国环境企业营收前50强”榜单,综合实力稳居行业前列。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 减
 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9,111,928,886.25100%8,733,993,189.15100%4.33%
分行业     
环保业9,111,928,886.25100.00%8,733,993,189.15100.00%4.33%
分产品     
大气治理业务2,192,097,693.7624.06%1,993,659,797.1022.83%9.95%
水治理业务2,558,070,189.0028.07%2,498,855,518.0828.61%2.37%
危废品处理业 务2,823,405,176.0930.99%2,503,191,496.9328.66%12.79%
能源化工业务993,367,394.0410.90%1,095,272,499.8012.54%-9.30%
余热发电业务391,949,902.724.30%443,509,353.845.08%-11.63%
其他业务153,038,530.641.68%199,504,523.402.28%-23.29%
分地区     
东北区165,801,321.581.82%155,412,416.751.78%6.68%
华北区2,145,328,133.8923.54%2,033,206,121.6823.28%5.51%
华东区2,963,822,768.3632.53%2,848,140,783.1732.61%4.06%
华南区848,513,413.959.31%848,268,505.619.71%0.03%
华中区176,031,540.511.93%211,913,750.562.43%-16.93%
西北区482,504,843.805.30%540,918,750.476.19%-10.80%
西南区2,295,298,694.8925.19%2,066,276,265.8623.66%11.08%
境外34,628,169.270.38%29,856,595.050.34%15.98%
分销售模式     
运营服务3,434,867,192.2437.70%3,656,689,775.3541.87%-6.07%
工程建造服务1,048,990,675.2611.51%722,581,543.698.27%45.17%
其他4,628,071,018.7550.79%4,354,721,870.1149.86%6.28%
二、发行人最新财务状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5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5年末1 2024年末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 的,说明原因
1总资产2,411,342.062,489,220.84-3.13-
2总负债1,723,546.811,738,712.62-0.87-
3净资产687,795.26750,508.22-8.36-
4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7,423.36594,831.43-7.97-
5资产负债率(%)71.4869.851.63-
6流动比率0.870.88-1.14-
7速动比率0.710.692.90-
表:发行人主要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二)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5年度2 2024年度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 的,说明原因
1营业收入911,192.89873,399.324.33-
2营业成本767,034.19725,866.285.67-
3净利润-37,728.31-32,823.38-14.94-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3,543.89-41,074.96-6.01-
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78.02-37,455.26-12.34-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50,472.18149,161.300.88-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40,424.90-73,804.7845.23主要是因购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及取得 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的现金流出减
1
2024年末为调整后数据

     少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1,302.42-99,491.3218.28-
9EBITDA全部债务比6.11%7.33%-1.22-
11EBITDA利息倍数2.692.85-5.61-
第四节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置换本期债券发行前12个月内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自有资金支出。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与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设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专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522210000000785
开户行:南京银行北京丰体支行
2、账户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104736000372
开户行:渤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营业部
2025 12 5
截至 年 月 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的核查情况
经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和专项账户管理安排。截至2025年12月5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全部使用完毕,发行人募集资金不涉及临时补流,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披露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一致。

第五节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调整后)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说明 原因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38,446,275.243,997,405,354.216.0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2,390,050.132,602,759.20-8.17%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07,712,592.4083,042,193.6429.71% 
应付账款2,458,058,765.802,425,816,905.831.33% 
预收款项 45,000.00-100.00%因合同履约已 正常结转
合同负债864,171,996.961,008,088,898.62-14.28%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 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53,935,477.64236,704,960.637.28% 
应交税费212,277,414.07156,269,970.3435.84%因计提的增值 税、所得税增 加
其他应付款836,124,118.81882,547,341.80-5.2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20,353,445.25144,516,348.25-16.72% 
应付手续费及佣 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1,810,351,035.211,981,852,019.81-8.65% 
其他流动负债212,210,969.11164,396,767.1329.08% 
流动负债合计10,995,678,695.3710,938,772,171.210.5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382,269,424.895,294,082,578.06-17.22% 
应付债券699,608,231.2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08,112,087.02116,840,334.69-7.47% 
长期应付款75,660,443.00101,251,856.49-25.28% 
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    
预计负债312,546,152.41256,112,861.0422.03% 
递延收益541,120,274.93568,346,613.32-4.79%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472,741.75111,719,793.647.8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239,789,355.206,448,354,037.24-3.23% 
负债合计17,235,468,050.5717,387,126,208.45-0.87% 
二、偿债指标
表:发行人偿债指标情况表

指标(合并口径)2025年末2024年末变动比例(%)
流动比率0.870.88-1.14
速动比率0.710.692.90
资产负债率(%)71.4869.851.63
EBITDA利息倍数2.692.85-5.61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88、0.87,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71,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同比减少1.14%、增加2.90%。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85%、71.48%,同比增加1.63%。

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最近两年,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2.85、2.69,同比减少5.61%。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三、历史债务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按期全额兑付,不存在债务逾期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四、货币资金及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125,460.25万元,较上年末92,635.78万元增加32,824.47万元,增幅35.43%。

2025 188.55 111.38
截至 年末,发行人主要授信总额为 亿元,已使用额度为
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76.54亿元。

五、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项目期末   
 账面余额(元)账面价值(元)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108,865,872.65108,865,872.65诉讼冻结、保 证金、保函押 金 
应收账款1,342,177,405.881,263,213,822.09借款质押注1、注2、注6、 注10
固定资产3,473,471,567.581,492,069,280.51借款抵押、融 资租赁、轮候 查封注1、注2、注3、 注5、注6、注7、 注12
无形资产2,254,488,207.991,822,609,676.34借款抵押、质 押注5、注6
长期股权投资4,017,663,632.714,017,663,632.71借款质押、绿 色债质押注4、注6、注8、 注9、注10
投资性房地产45,508,360.9530,303,511.94借款抵押注13
合同资产18,666,322.1418,502,058.51借款质押注10
其他非流动资 产211,877,585.98211,877,585.98借款质押注6
长期应收款426,393,320.47426,393,320.47借款质押注11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30,668,667.0030,668,667.00借款质押注11
合计11,929,780,943.359,422,167,428.20  
注1:本公司将大同分公司、托克托分公司、武乡分公司、永城分公司、本溪分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脱硫脱硝设施特许经营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本公司取得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2:本公司下属节能技术,以下属分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电费和蒸汽费收费权作为抵押和出质,为节能技术取得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3:本公司之孙公司金派环保将房屋及建筑物(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清新环保将其持有宣城富旺57%的股权出质,为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5:本公司之子公司安达环保将房屋及建筑物(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为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6:本公司下属国润水务及其子公司,将富顺排水、贵阳排水、荆溪排水、冕宁供水、冕宁排水、内江污水、什邡供水、资中排水、自贡污水、绵竹弘润、雅安排水的特许经营权及收益权,雅安供水、什邡排水、什邡中水的特许经营权,个旧供水、个旧排水、江安供水、江安排水、绵阳新永供水、南部排水、南充排水、彭山供排水、遂宁排水、荥经供水、荥经排水、兴文供水、仪陇排水、昭通国润、绵阳弘润、绵竹排水、什邡国清、眉山金象的特许经营收益权,米易供水、米易排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绵竹弘润100%股权、什邡弘润100%股权、彭山供排水60%股权、彝良国润80%股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国润水务及其子公司取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7:本公司之子公司赤峰博元作为承租人,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将自有生产设备转让予出租方并租回使用,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方,公司仅享有使用权,相关资产为受限资产。

注8:本公司将持有的赤峰博元17,650万股、盐城清新10,000万股、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33,000万股股权出质,为取得绿色债而接受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质押担保。

注9:本公司将持有的国润水务70%股权、国润水务30%股权及深水水务55%股权分别出质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取得相应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注10:本公司之孙公司松岗水务将深水水务持有的49%股权以及特许经营收费权出质,为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1:本公司下属国润水务将绵竹排水、绵竹供水的绵竹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TOT部分特许经营权协议项下全部收益权出质,为国润水务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2:本公司之子公司赤峰博元向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赤峰未来城100套房屋,未来城房屋于2021年转固。赤峰博元已支付购买款1,320万元。法院因亿辰公司与第三方诉讼纠纷将相应房屋轮候查封。

注13:本公司之子公司深水水务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8套办公楼)抵押,为龙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全过程代建项目开立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六、最新主体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出具了《2026年度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第六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

25清新K1无担保、未采用其他增信措施。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为本期债券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专门部门负责每年的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5)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公司信息,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效执行。

第七节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5清新K1不涉及兑付兑息的情形。

第八节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承诺如下:
(1)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2)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等。

发行人承诺:按照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本次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分期偿还、赎回)前20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20%;在本次债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如有)前5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50%。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能够遵守上述在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承诺事项。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发行人重大事项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披露了如下重大事项: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事项披露情况

序号披露时间涉及债项公告名称
12025/11/2525清新K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就有关事项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对上述公告相应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

序号披露时间涉及债项公告名称
12025/12/225清新K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报告期内,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一节其他事项(如有)
一、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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