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27日 00:31:1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兵红箭: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3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

于2026年7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
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 人
1.01选举魏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王新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惠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高尔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选举孙鸿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4) 人
2.01选举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吴传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张大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2.04选举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有关说明
(1)提案1.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
数5人,提案2.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
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20日-21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
内。

4.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授权
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
登记(须在2026年7月21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
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
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
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
(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
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魏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选举王新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3选举惠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4选举高尔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5选举孙鸿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01选举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选举吴传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3选举张大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4选举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注:提案1.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5人,提案2.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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